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前医疗费谁承担

最新修订 |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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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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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保险公司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前医疗费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费谁承担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保险公司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对所预付的医疗费和其他损失,在结案后由双方当事人按照交通事故责任的有无、主次和大小分别承担,多退少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受理算复核成功了吗?

对于此次道路交通事件的复核申请,倘若贵部所托事项得到我们业务相关部门的受理,那么他们将会在收到请求后的30天期限内,悉心审阅并遵循以下几个关键步骤对您所提出的疑虑进行深思熟虑后,从而做出最终的定夺。

首先,必须要肯定的是,关于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详细过程是否确凿无误,所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是否充分详实以及严谨无漏洞。紧接着,我们将会细致地研究适用于这一情况下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此次事件的处理严格依照规章制度进行。

接下来,便是探讨这次事件中所牵涉到的问题,即当机动车于路面出现故障后,如何合理地界定各方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并且在此基础上,还需审视该事件发生后,各级相关机构在对其展开深入调查并得出结论的整个流程中,是否严格遵守了相应的法律手续及程序。只有通过以上几点的严格把关与审核,方能确保本次事件处理过程的公正性和执法依据的合法性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保险公司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对所预付的医疗费和其他损失,在结案后由双方当事人按照交通事故责任的有无、主次和大小分别承担,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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