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制度,在我国法律规范中被称为“取保候审”,它是针对那些在刑事诉讼流程中因被指控犯罪而尚未被拘禁的个体,为了防止他们逃避相关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支付保证金,同时向他们发出保全令状,以此确保其能够做到随时应召出庭配合案件审理工作的一项法律强制措施。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拘留并不适用保释制度。
而保释亦即取保候审,则是刑事诉讼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属于刑事案件所特有的一种法定诉讼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被拘留后能否要求取保候审
当处于拘留状态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处其间时,依法拥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作为一项独特的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目的在于,申请人可以在无监禁的情形下,继续以待定身份等候案件的最终裁决。其所要求的主要条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以及独立适用附加刑罚;
其次,若预期将面临有期徒刑及以上的严厉处罚,且采用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保释制度,在我国法律规范中被称为“取保候审”,它是针对那些在刑事诉讼流程中因被指控犯罪而尚未被拘禁的个体,为了防止他们逃避相关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支付保证金,同时向他们发出保全令状,以此确保其能够做到随时应召出庭配合案件审理工作的一项法律强制措施。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拘留并不适用保释制度。
行政拘留作为一种行政责任惩戒手段,属于行政法事务的范畴;
而保释亦即取保候审,则是刑事诉讼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属于刑事案件所特有的一种法定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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