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男方与女方可自主协商并确定财产分配方式,例如是否将婚后获得的所有财产及婚前个人财产分别归属于各自所有、共同持有或是部分归属各自、部分共同持有。
若是夫妻两人未能达成任何书面协议,一般情况下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对财务债务进行分割处理。
然而,在婚姻关系持续过程中,若出现以下两种特殊状况中的任意一种,夫妻其中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判决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第一,有一方存在伪造财务债务、隐瞒财物、擅自售卖、肆意破坏或挥霍家庭共有财产等严重影响夫妻共有财产价值的恶劣行径;
第二,当配偶中一方承担着法律规定的抚养责任之人患有重大疾病急需治疗,而另一方却拒绝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婚姻存续期间有没有侵占罪
在特定条件下,夫妻间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具体而言,当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擅自将依法设立且具备法人资格的夫妻公司的合法财产权益非法占据,达到特定金额规模时,应按照职务侵占罪对其进行严厉的刑事处罚。职务侵占罪,即公司员工、企业职员或其他类似职位者,基于职务便利,不正当占有本单位的财物并达到一定数额的违法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男方与女方可自主协商并确定财产分配方式,例如是否将婚后获得的所有财产及婚前个人财产分别归属于各自所有、共同持有或是部分归属各自、部分共同持有。
若是夫妻两人未能达成任何书面协议,一般情况下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对财务债务进行分割处理。
然而,在婚姻关系持续过程中,若出现以下两种特殊状况中的任意一种,夫妻其中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判决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第一,有一方存在伪造财务债务、隐瞒财物、擅自售卖、肆意破坏或挥霍家庭共有财产等严重影响夫妻共有财产价值的恶劣行径;
第二,当配偶中一方承担着法律规定的抚养责任之人患有重大疾病急需治疗,而另一方却拒绝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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