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的欠条只有一份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最新修订 |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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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手写或电子形式的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具备行为能力、真实意愿,内容合法,经签字确认,不论份数,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字(包括手印)后立即生效。
手写的欠条只有一份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一、手写的欠条只有一份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只要手写条款仅仅一式一份,那么它也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一般的情况下,在签署合同的一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在缔结合同时表达其真实意愿,且协议中所包含的内容未触及任何法律法规之红线,经过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商定,并经过现场签字和手印以示确认之后,那么这份合同就会自动生效。

无论该合同采用手写方式书写,抑或是采用打印技术制作,甚至是仅有一份副本,这些都不会影响到其法律地位。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手写的欠条几年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一百八十八条之明确规定,恳请人民法院维护之民事权益之诉讼时效期为三年。此意即指,若手书之欠条牵涉到民事权益之维护,则应自权利人得知或理应得知其权益受侵害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诉讼时效期为三年。若逾越三年之诉讼时效期,人民法院将不予维护,除非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已逾二十年,且存在特殊情形者,人民法院方可依权利人之申请决定予以延长。故而,手书之欠条在法律层面并未设定特定之“失效”时限,而是依据诉讼时效加以判定。若逾越三年之诉讼时效期,权利人恐将失去通过法院追讨欠款之权利。

然而,若欠条本身所涉之债务已超出二十年之最长保护期限,即便在诉讼时效期间之内,人民法院亦可能不予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只要手写条款仅仅一式一份,那么它也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一般的情况下,在签署合同的一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在缔结合同时表达其真实意愿,且协议中所包含的内容未触及任何法律法规之红线,经过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商定,并经过现场签字和手印以示确认之后,那么这份合同就会自动生效。

无论该合同采用手写方式书写,抑或是采用打印技术制作,甚至是仅有一份副本,这些都不会影响到其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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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子女抚养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
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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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签订合同时还要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是要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如果合同对方为自然人,要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如果合同对方为法人,要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其次是要注意合同的形式。
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最后是要注意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履行方式约定具体,比如交货方式、结算方式;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合同履行地也需要明确;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以及约定具体的争议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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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
(三)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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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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