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最高处什么刑

最新修订 |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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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明确规定,贪污犯罪的最严重刑事处罚乃死刑,且必须与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相配套施行。若贪污数额庞大且给国家以及民众带来了极其重大的经济损失,则可被判以终身监禁或直接判处死刑,并且必须同时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之处罚。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贪污罪的最高刑罚为死刑,并需附加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贪污罪最高处什么刑

一、贪污罪最高处什么刑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明确规定,贪污犯罪的最严重刑事处罚死刑,且必须与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相配套施行。若贪污数额庞大且给国家以及民众带来了极其重大的经济损失,则可被判以终身监禁或直接判处死刑,并且必须同时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之处罚。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贪污罪的最高刑罚为死刑,并需附加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贪污罪最高处罚是什么

在我国,对于贪污犯罪的最严厉制裁措施为无期徒刑以及死刑。具体而言,当贪污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或涉及到其他极端严重情节时,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需附加罚金或没收其个人财产;若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且对国家及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害,则可能面临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须没收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明确规定,贪污犯罪的最严重刑事处罚乃死刑,且必须与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相配套施行。若贪污数额庞大且给国家以及民众带来了极其重大的经济损失,则可被判以终身监禁或直接判处死刑,并且必须同时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之处罚。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贪污罪的最高刑罚为死刑,并需附加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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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以上只是规定,还要具体案件根据事实和情节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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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明确规定,贪污犯罪的最严重刑事处罚乃死刑,且必须与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相配套施行。若贪污数额庞大且给国家以及民众带来了极其重大的经济损失,则可被判以终身监禁或直接判处死刑,并且必须同时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之处罚。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贪污罪的最高刑罚为死刑,并需附加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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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都并处罚金;
2.有以下两种情形的,可以并处罚金,也可以没收财产,任选其中的一种附加刑:
一是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二是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
3.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并处没收财产,不适用处罚金的附加刑。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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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
四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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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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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贪污贿赂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尚未追缴到案或者尚未足额退赔的违法所得,应当继续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第十九条 对贪污罪、受贿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应当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二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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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本解释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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