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途中自己摔伤能算作工伤吗
若您不幸在上下班途中所受之伤源于无人为此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发生在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客运轮渡状态下以及火车行驶过程中皆可被视为工伤。
按照相关法规,属于工伤范畴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及场所,因工作任务而遭受过得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的一段时间内在工作地点从事了与职责相关的预备工作或结束后的善后工作,却因此身遭伤害;
(3)在进行本职工作时,因处理工作事务而遭遇暴力侵袭或其他意外伤情;
(4)患有职业导致的疾病;
(5)公务出差期间,因为职务需要,以至受伤或是失踪得无辜;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无人为此负主责的交通事故或在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客运轮渡状态下以及火车运行过程中的伤害;
(7)根据法律、行政策规的明确规定,其他应该成为工伤的类似情形也应得到认定。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上班途中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
若是在往返于职场的通勤过程中因自身疏忽而导致受伤,此类情况不能被视为工伤范畴。要想判定此种情况为工伤,必须取得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在此认定书中明确记录非员工本人应负主要责任,如此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事件。
然而对于在班途中因绕过人行道上的障碍物造成意外摔伤者,由于该场景并不构成交通事故,而且是劳动者本人完全或主要责任方,因此未能满足“工伤”定义所必需的条件。当上下班期间遭遇交通事故,并且员工个人未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责时,方可考虑将其纳入工伤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明文规定,以下情形中的劳动者均应被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因非个人主要责任原因遭受非机动车事故、地铁、游船、列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事故伤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若您不幸在上下班途中所受之伤源于无人为此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发生在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客运轮渡状态下以及火车行驶过程中皆可被视为工伤。
按照相关法规,属于工伤范畴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及场所,因工作任务而遭受过得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的一段时间内在工作地点从事了与职责相关的预备工作或结束后的善后工作,却因此身遭伤害;
(3)在进行本职工作时,因处理工作事务而遭遇暴力侵袭或其他意外伤情;
(4)患有职业导致的疾病;
(5)公务出差期间,因为职务需要,以至受伤或是失踪得无辜;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无人为此负主责的交通事故或在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客运轮渡状态下以及火车运行过程中的伤害;
(7)根据法律、行政策规的明确规定,其他应该成为工伤的类似情形也应得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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