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遗嘱不公证是否有效
如果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即使没有公证也是有效的。
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依照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立遗嘱不公平怎么办
具体而言:
首先,若遗嘱严格遵循了遗嘱成立所必需具备的实质与形式要素并具有有效性,尽管其中可能存在个别不甚合理之处,我们仍需要尊重遗嘱的意思表示,严格依照其意思予以实施。
其次,倘若遗嘱无法满足上述有效成立所需的实质条件,那么此种情形下,我们将判断该遗嘱无效,从而让遗嘱人有权利重新订立遗嘱或依据法定继承方式分配其遗产。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果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即使没有公证也是有效的。
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依照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