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是多久
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应当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进行。
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核查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受理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二、食品小作坊可以销售全国吗
1、在满足特定要求的前提之下,小型制造工坊有权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产品销售。
2、县级及以上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责任对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作坊以及食品摊贩进行综合管理与整治,提高服务质量并实现统一规划,以此来改善他们的生产经营环境,鼓励与支持这些单位通过改良生产经营条件,逐步转向集中交易市场、商铺等固定经营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应当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进行。
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核查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受理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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