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时间可以退还建设工程质量的保证金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何时予以返还之问题,需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具体分析合同效力与约定情况所决定的不同返还时间节点。
首先,倘若双方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法定效力,并且在该合同中有关于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之明确规定,那么理当在约定质量保证金期限届满之后再行返还。
其次,即便双方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备法律效力,然而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期限并未做相应约定的话,在建设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两年之时,便可依法请求退还质保金。
再次,假设双方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法获得法律认可,其中包括对于质量保证金返还的具体条款,那这些条款应依照法律规定视为无效。
面对这种状况,应当按照双方均无此类约定处理,即在建设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两年时分,业主要归还所交付的质保金。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如因发包方原因导致建设工程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竣工验收的话,则自承包人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给到收据之日起的九十个工作日启始,即可视为工程质量保证期的开始计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
(二)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
二、什么时间可办理取保候审
按照本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的惯例是在关押满二十四个小时以后才能启动取保候审程序。原因在于,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之后,必须于二十四小时之内进行初次讯问以了解案情。因此,在刑事拘留期间,若同时满足特定条件要求,则理论上可能在拘留二十四小时之后便可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何时予以返还之问题,需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具体分析合同效力与约定情况所决定的不同返还时间节点。
首先,倘若双方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法定效力,并且在该合同中有关于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之明确规定,那么理当在约定质量保证金期限届满之后再行返还。
其次,即便双方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备法律效力,然而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期限并未做相应约定的话,在建设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两年之时,便可依法请求退还质保金。
再次,假设双方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法获得法律认可,其中包括对于质量保证金返还的具体条款,那这些条款应依照法律规定视为无效。
面对这种状况,应当按照双方均无此类约定处理,即在建设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两年时分,业主要归还所交付的质保金。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如因发包方原因导致建设工程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竣工验收的话,则自承包人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给到收据之日起的九十个工作日启始,即可视为工程质量保证期的开始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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