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仅仅是夫妻一方的结婚证书丢失了,那么他们仍然有权利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进行和平的协议离婚手续;
然而若无法达成一致离婚的协议,那便可前去当初进行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补发结婚证书,以此来顺利完成离婚手续;
又或者是前往上述的婚姻登记机构调取出原先的结婚档案以证实夫妻关系的存在,继而再向相关法律部门发起请求进行诉讼离婚。
然而,倘若两位当事人的结婚证书都不幸遗失了,那么就必须再次回到当初进行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重新申请补发结婚证书,且最终再依法经过相应的离婚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关于结婚证遗失后能否办理离婚手续的问题,以下我们将进行详细论述:
首先,若夫妻仅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则可以凭借另一方的结婚证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其次,在涉及夫妻双方都丢失了结婚证的情况下,基于严格的流程要求,婚姻登记机构可能会要求夫妻先开具婚姻注册证明,然后再进行离婚程序。在处理过程中,婚姻登记机构会妥善保存夫妻所作的相关说明文字,以备事后查询追溯之用;
最后,对于无法通过上述方法解决问题的夫妻,他们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构或是其任意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区进行申请补领手续。在此期间,婚姻登记机构需要对婚姻注册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如均符合申请条件,则会为申请人补发结婚证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倘若仅仅是夫妻一方的结婚证书丢失了,那么他们仍然有权利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进行和平的协议离婚手续;
然而若无法达成一致离婚的协议,那便可前去当初进行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补发结婚证书,以此来顺利完成离婚手续;
又或者是前往上述的婚姻登记机构调取出原先的结婚档案以证实夫妻关系的存在,继而再向相关法律部门发起请求进行诉讼离婚。
然而,倘若两位当事人的结婚证书都不幸遗失了,那么就必须再次回到当初进行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重新申请补发结婚证书,且最终再依法经过相应的离婚程序。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