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劳动仲裁处理时间是多久
一般劳动仲裁处理时间是45日。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一般劳动仲裁需要多久
通常情况下,针对劳动争议的纠纷处理,劳动仲裁需要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果的宣布。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仲裁申请的那一天算起,仲裁庭需要在四十五个自然日内作出最终裁决;
然而,若案件情况过于复杂,需要延长审理时长的话,最长的延迟期限也不能超过十五个自然日。仲裁庭在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裁决时,必须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个自然日内完成整个过程。如果案件情况复杂,需要延长审理时间,则需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批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当事人,但延长的审理期限总计不得超过十五个自然日。
如若逾期未能做出仲裁裁决,当事人有权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在仲裁庭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裁决的过程中,若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晰明确,仲裁庭可先就这部分事实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一般劳动仲裁处理时间是45日。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