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当事人应承担哪些义务

最新修订 |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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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出借人在借贷关系中须遵守法律,不得预先扣息,本金利率以实际借款金额为准,且不得泄露借款人商业机密。借款人则有权利获得贷款,但需履行如实提供个人信息、按约定用途使用资金、接受监管并按时还款的义务。如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借款合同中当事人应承担哪些义务

一、借款合同中当事人应承担哪些义务

首先,关于出借人所负有的使命:

一般而言,在借贷法律关系中,世人都应该遵守不可预先以预付款项的形式扣取本次借款的利息这一规定。

若不幸违反此规定者,那么其借贷合同中的本金利率应以实际的借款金额作为计息依据。

此外,出借人更不得将借款人的商业机密公之于众或透露给他人,一旦触犯法律规定,就必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接下来谈一谈谈到借款人所享受的权利及应尽的责任:

1、务必要如实提供个人资料。

在签订其中,借款人必须毫无保留地向贷款方披露与本次借款相关的业务活动及财务状况等真实信息。

2、务必严格按照约定目的行使用款。

假如借款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其用途,那么借款人务必依照约定行使该笔款项的使用权,同时接受贷款方对借款的使用者、用途等进行全面监管与检查。

如果借款人未能按照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所贷资金,贷款方可以有权暂停发放借款、提前赎回借款本金,甚至终止合约。

3、准时偿还本金与利息。

当无需支付借款利息时,借款人需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

而需要支付固定利息时,借款人除了偿还本金之外,还需根据之前商定的利率缴纳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二、借款合同中诉讼费由谁承担

在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关于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往往需依循合同中所载明的条款或由法院做出最终裁决。若借款合同当中包含了关于诉讼费用负担的具体条款,则应严格依照合同规定执行。倘若合同中并无此项约定或约定不够详尽,则有必要按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法规来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明确指出,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赔偿损失等多种形式。若借款人未能按约偿还贷款,出借方有权向其索偿因违约行为而导致的所有经济损失,其中自然也包括诉讼费用。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及第五百八十三条亦对违约责任进行了详细阐述,涵盖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多种形式。在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若借款人出现违约情况,出借方可依法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其中便包括了诉讼费用。总而言之,借款合同中关于诉讼费用负担的问题,必须综合考虑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两方面因素。

如若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则应严格遵循;若合同中并无相关条款或约定不清,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法规来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者。若借款人违约,出借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包括诉讼费用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首先,关于出借人所负有的使命:

一般而言,在借贷法律关系中,世人都应该遵守不可预先以预付款项的形式扣取本次借款的利息这一规定。

若不幸违反此规定者,那么其借贷合同中的本金利率应以实际的借款金额作为计息依据。

此外,出借人更不得将借款人的商业机密公之于众或透露给他人,一旦触犯法律规定,就必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接下来谈一谈谈到借款人所享受的权利及应尽的责任:

1、务必要如实提供个人资料。

在签订其中,借款人必须毫无保留地向贷款方披露与本次借款相关的业务活动及财务状况等真实信息。

2、务必严格按照约定目的行使用款。

假如借款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其用途,那么借款人务必依照约定行使该笔款项的使用权,同时接受贷款方对借款的使用者、用途等进行全面监管与检查。

如果借款人未能按照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所贷资金,贷款方可以有权暂停发放借款、提前赎回借款本金,甚至终止合约。

3、准时偿还本金与利息。

当无需支付借款利息时,借款人需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

而需要支付固定利息时,借款人除了偿还本金之外,还需根据之前商定的利率缴纳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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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指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合同约定不得泄露的事项。国家的秘密,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合同终止后,合法接触、掌握、使用国家秘密的合同当事人,对于保密期内的国家秘密,无权向第三者泄露。泄露了国家秘密,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就会失去商业价值,损害合同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因此,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泄露了商业秘密要承担民事责任。除了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保密的特定事项,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也不得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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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保监发[2000]16号)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必要单证。
6、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7、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保监发[2000]16号)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交通事故中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交通事故发生后,无故离开现场都算逃逸行为。
一、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标准,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 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二、6种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所以我们认为对方司机存在肇事逃逸的行为。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司机因可能被恐吓或者可能被挨打的可能离开的就可能够不成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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