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土地被别人占用怎么办
若您经营或承包的土地遭受他人非法占据,您有权向所在地区的国土资源管理局进行投诉并要求反映此种状况。
针对非法占用土地的现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做出强制命令限制反省期限,及时予以纠正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环境修复。
同时,这类行为可能会违反相关法规,导致面临罚款惩罚;
关于农村集体主义经济社会组织成员在本集体经济管理组织依法承包的农村土地,即所谓的“承包地”,他们拥有着承包权。
作为承包方,您享有承包地使用权、承包地经营权的收益以及可以自由进行土地流转,并且有权自行组织产品生产、经营、销售和处置环节;
在依法征用或占用承包土地时,应当得到适当的补偿;
此外,依照现行行政法规,您还享有其他相关权利。
另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从事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等行为,若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及处以罚款。
如果此类行为与其他犯罪相互关联,将会按处罚较重的规定判定其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承包土地被征收补偿有标准吗
在征地补偿规定中,涉及到的付费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土地补偿费”,这是指由用地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因为其土地被征收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
其次是“青苗补偿费”,这是指用地单位为了弥补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由于征地而导致的毁损,向那些种植这些青苗的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再者是“附着物补偿费”,这是指用地单位为了补偿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例如房屋以及其他设施,因为征地而遭受的毁损,向该附着物所有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最后是“安置补助费”,这是指用地单位为了安置被征地单位因征地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而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若您经营或承包的土地遭受他人非法占据,您有权向所在地区的国土资源管理局进行投诉并要求反映此种状况。
针对非法占用土地的现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做出强制命令限制反省期限,及时予以纠正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环境修复。
同时,这类行为可能会违反相关法规,导致面临罚款惩罚;
如果涉及到刑事违法,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于农村集体主义经济社会组织成员在本集体经济管理组织依法承包的农村土地,即所谓的“承包地”,他们拥有着承包权。
作为承包方,您享有承包地使用权、承包地经营权的收益以及可以自由进行土地流转,并且有权自行组织产品生产、经营、销售和处置环节;
在依法征用或占用承包土地时,应当得到适当的补偿;
此外,依照现行行政法规,您还享有其他相关权利。
另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从事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等行为,若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及处以罚款。
如果此类行为与其他犯罪相互关联,将会按处罚较重的规定判定其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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