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刚交完首付的房子离婚如何处理
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双方对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未曾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产产生了争议而且未能协商妥当,那么人民法院不宜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做出立即的确立,而应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对该房子的使用权做出适当的处理。
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将所有权进行分割,只能确定使用权。
关于首付款的问题,若是由某位家庭成员单独出资支付的,通常会判定由他/她继续享有使用权力;
但是,倘若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所购置的,则需要依据实际的情况来判决由谁行使使用权。
同时,获取使用权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办理离婚手续的途径主要有两种:
前者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对所有导致离婚的相关因素都达到了共识,然后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接着由该民政部门颁发离婚证明,从而完成整个离婚程序。
后者则是针对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离婚的情况,可以先请有关组织进行调解,如无法调解成功,便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刚交完首付的房子想退房怎么办
购房交易完成之后若遭遇退房要求,从法律角度来看是得到认可和支持的。当事人双方可依据自愿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从而解除此项交易;亦或是在合同条款中预先设定好特定的解约条件,当这些条件宣告成立并送达到相关方手中,则意味着房屋买卖合同正式解除,而违反规定的一方需独自承担应有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双方对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未曾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产产生了争议而且未能协商妥当,那么人民法院不宜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做出立即的确立,而应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对该房子的使用权做出适当的处理。
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将所有权进行分割,只能确定使用权。
关于首付款的问题,若是由某位家庭成员单独出资支付的,通常会判定由他/她继续享有使用权力;
但是,倘若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所购置的,则需要依据实际的情况来判决由谁行使使用权。
同时,获取使用权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办理离婚手续的途径主要有两种:
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
前者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对所有导致离婚的相关因素都达到了共识,然后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接着由该民政部门颁发离婚证明,从而完成整个离婚程序。
后者则是针对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离婚的情况,可以先请有关组织进行调解,如无法调解成功,便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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