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有财产应如何认定
夫妻共有财产乃指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明确规定,结婚期内所获得之财产皆属夫妻共有,归属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同时,夫妻对于此类共有的财产享有同等且公平的处置权利。
夫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之以下种类之财产,均属夫妻共有财产,均归属夫妻双方共同拥有:
(一)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活动中所产生的效益;
(三)知识产权带来的利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但需排除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定义仅归属于其中一方的部分;
(五)其他符合法律规定应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类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有财产怎么划分
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应以平等分割为主导原则。这个原则的核心在于,婚姻家庭中的财产分配应该尽量实现公平与平衡;而在实际操作中,对于资产来源、需求程度以及财产性质等因素进行综合性考虑后,或许会因地制宜地对财产分配方式进行适当调整。
然而,对于那些专为个人所用的物品而言,其归属权通常优先由私人持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共有财产乃指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明确规定,结婚期内所获得之财产皆属夫妻共有,归属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同时,夫妻对于此类共有的财产享有同等且公平的处置权利。
夫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之以下种类之财产,均属夫妻共有财产,均归属夫妻双方共同拥有:
(一)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活动中所产生的效益;
(三)知识产权带来的利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但需排除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定义仅归属于其中一方的部分;
(五)其他符合法律规定应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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