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般而言,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通常需要花费两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时间。
就公诉案件来说,其审理时效应在公诉方提出指控并获得受理之后的两个月内完成宣判工作,且不得超过三个月;
而对于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若处于羁押状态则需按照公诉案件的审理时限来计算,即不得超过三个月;
反之,如果被告人未被羁押,那么法院则应该在受理该案件后的六个月之内进行宣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刑事案件审结后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吗
民事诉讼审判完毕后依然存在转换为刑事诉讼的可能性。就种类繁多的自诉案件来说,其中存在着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类型——由检察院最初进行公诉后来转换为自诉案件的情況。在整个公诉环节中,负责监督司法公正的检察机构有四种可能导致不起诉的情况: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由于缺乏有效证据导致不起诉以及附带有条件的不起诉。针对第三种情形即缺乏充足证据导致的不起诉,转化为自诉案件之后,即便民事诉讼案件已经得到了审判,只要检察院发现了新的证据并判定这些证据达到起诉的标准,即可重新启动公诉程序。若在公诉阶段没能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那么日后单独发起相关民事诉讼也是可行的选择。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一)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二)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三)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四)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
(五)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符合逻辑和经验法则,得出的结论明显不符合常理的。
一般而言,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通常需要花费两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时间。
就公诉案件来说,其审理时效应在公诉方提出指控并获得受理之后的两个月内完成宣判工作,且不得超过三个月;
而对于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若处于羁押状态则需按照公诉案件的审理时限来计算,即不得超过三个月;
反之,如果被告人未被羁押,那么法院则应该在受理该案件后的六个月之内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