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误认为是罚款性质的文书式样中值得注意的是,违法停车行为所开具的违法停车告知单。
当车辆停放在禁止停车区域,而驾驶员未能在场时,交通警察会对该车辆发出违法停车告知单据(通常我们称之为“罚单”)。
然而,在此种情况下,除非在同一地点再次触犯禁令,否则警方将不再针对相同情节进行重复处罚。
举个例子,如果在同一日,某一车辆因于某禁停路段违规停靠,而收到了违法停车告知单,若次日这辆车子并未移动,那么经过执法人员的查证,已存在在车上的处罚通知就不会再被开具。
但是对于同一辆可能在多个地方违法停放的汽车,就可能将面临多次惩罚。
针对此问题,我们呼吁广大车主在遇到违法停车告知单时,若对于其中的处罚结果持有不同意见,可以在接收到通知之日起的60日内,法定期限内向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违法停车告知单首次免罚吗
针对首次违章停车是否能够豁免处罚的问题,实际上需要依据具体情境进行考量。通常来说,如果车辆仍停留在原处,并迅速驶离不会产生太大的困扰;
然而,若驾驶人员并不在场,或是虽然及时赶到但未能顺利转移汽车,从而对他人的车辆或行人通行造成阻碍的话,则必须接受相应的惩罚,罚款金额在20元至200元不等。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某些区域已逐步推行政策,将首次违反交通规则的停车行为纳入“首违警告清单”中。换言之,如果您的机动车未曾引发交通意外,也未给道路交通带来严重拥堵,更或者说在所在省份过去半年内均无相关交通违法记录,那么或许可以仅收到警告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被误认为是罚款性质的文书式样中值得注意的是,违法停车行为所开具的违法停车告知单。
当车辆停放在禁止停车区域,而驾驶员未能在场时,交通警察会对该车辆发出违法停车告知单据(通常我们称之为“罚单”)。
然而,在此种情况下,除非在同一地点再次触犯禁令,否则警方将不再针对相同情节进行重复处罚。
举个例子,如果在同一日,某一车辆因于某禁停路段违规停靠,而收到了违法停车告知单,若次日这辆车子并未移动,那么经过执法人员的查证,已存在在车上的处罚通知就不会再被开具。
但是对于同一辆可能在多个地方违法停放的汽车,就可能将面临多次惩罚。
针对此问题,我们呼吁广大车主在遇到违法停车告知单时,若对于其中的处罚结果持有不同意见,可以在接收到通知之日起的60日内,法定期限内向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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