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土地转租时,青苗补偿应归谁
您有如下疑问:
1.流转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农村土地流转后,土地征收补偿的款项会回到集体手中,再由干部们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通常情况下,这部分资金是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每一位成员的。
而对于安置补助费则完全属于土地承包者,他们有权选择将这些资金分配给自己或在承包期间失去土地的人。
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属于谁?在这个问题上,原则很简单。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若是归经营种植者所有或是附着物的权利人所持有的,那么他们作为种植者或者权利人就有领取这份补偿资金的权力。
当然,具体的分配方案会由村里的民意代表大会来商定。
3.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到底有哪些项目需要考虑?房屋拆迁的补偿包括三个方面:
房屋本身的补偿费和装修费;
房屋拆迁安置费以及搬迁费;
如果你面临生活困难,还会得到一笔困难补贴。
此外,还有奖励费用、家庭电器移机费用、非住宅型房屋的营运损失费用等等各种与拆迁相关的补偿费用。
总而言之,国家依法征用国有土地和私人宅地,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并为房主提供合理的拆迁赔偿,尽力维护房主的权益。
对于私人大厦,政府同样需要保证居民的基本住所需求在征收过程中得以保留和满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农村土地转让合法吗
依照我国法律法规,农村土地归属于当地农村集体所有,而农户仅拥有土地使用权,不能将其出卖或转让给非农业建设人士使用。然而,以下列举的几种情况下农村土地的转让可视为合法行为:
第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仅限在具有宅基地需求且此家庭并未获得本村宅基地的其他农户之间进行转让。在此条件下,转让行为还需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待县政府审批通过后,由乡镇政府颁发批准证书方可正式生效。反之,若未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便擅自进行转让则属非法行为;
第二,对于农村耕地的转让来说相对较为简单,只需发包方与受让方签署书面形式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即可视为合法。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合约履行期间,发包方对土地使用权的监督权不可被忽视,若发现有任何滥用土地之举,有权依法回收;
第三,涉及家庭联产承包耕地使用权的转让时,必须先向所在村委会提交申请,并以书面方式建立档案备案,然后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确认。倘若未经备案即私自进行交易,则视为违法行为。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您有如下疑问:
1.流转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农村土地流转后,土地征收补偿的款项会回到集体手中,再由干部们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通常情况下,这部分资金是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每一位成员的。
而对于安置补助费则完全属于土地承包者,他们有权选择将这些资金分配给自己或在承包期间失去土地的人。
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属于谁?在这个问题上,原则很简单。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若是归经营种植者所有或是附着物的权利人所持有的,那么他们作为种植者或者权利人就有领取这份补偿资金的权力。
当然,具体的分配方案会由村里的民意代表大会来商定。
3.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到底有哪些项目需要考虑?房屋拆迁的补偿包括三个方面:
房屋本身的补偿费和装修费;
房屋拆迁安置费以及搬迁费;
如果你面临生活困难,还会得到一笔困难补贴。
此外,还有奖励费用、家庭电器移机费用、非住宅型房屋的营运损失费用等等各种与拆迁相关的补偿费用。
总而言之,国家依法征用国有土地和私人宅地,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并为房主提供合理的拆迁赔偿,尽力维护房主的权益。
对于私人大厦,政府同样需要保证居民的基本住所需求在征收过程中得以保留和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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