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如何比较

最新修订 |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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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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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购房者的违约金数额,首先遵循合同约定,若无明确,一般不超过总损失30%。双方有过错时,按过错程度分配。若约定违约金不公导致损失未补足,法院或仲裁机构可酌情调整;反之,过高则会予以削减,以实际损失为准。
退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如何比较

一、退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如何比较

关于购房者要求退还房屋时所产生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害参照哪个标准进行计算的问题,这主要受到合同约定及现行法律规定的影响,并且合同中的约定将拥有优先权。

因此,当合同中明确了关于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具体数值等内容时,我们便需依合同的约定来做出相应的决定。

然而,在未能提前预设违约金具体比例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该金额不得超过总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假如双方均存在过错,应当依照各自主观过错程度进行合理分配。

同时,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导致未能弥补遭受的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可视情况酌情考虑是否进行相应调整;

反之,若违约金过高超出了实际损失,那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亦会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作出适度的削减。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退房违约金交了多少

关于退房违约金的金额问题,需依据事先约定的条款而定。违约金是作为约定的违约责任之一,当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情况时,应严格遵守与对方签订的协议中规定的违约金数量向其支付;若双方在协议中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违约金数额,但却约定了计算方式,那么违约方就必须按照所计算出的结果来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关于购房者要求退还房屋时所产生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害参照哪个标准进行计算的问题,这主要受到合同约定及现行法律规定的影响,并且合同中的约定将拥有优先权。

因此,当合同中明确了关于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具体数值等内容时,我们便需依合同的约定来做出相应的决定。

然而,在未能提前预设违约金具体比例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该金额不得超过总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假如双方均存在过错,应当依照各自主观过错程度进行合理分配。

同时,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导致未能弥补遭受的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可视情况酌情考虑是否进行相应调整;

反之,若违约金过高超出了实际损失,那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亦会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作出适度的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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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规定,增加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额,且不得再请求赔偿损失,这更加突出了违约金的补偿性质。
违约金过高而予以调整的基础及参考因素。基于违约金的补偿性,当事人依法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请求调整。《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违约方对于违约金约定过高的主张需承担举证责任,但对于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往往很难掌握,所以不能刻意要求违约方对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负有举证责任。违约方一般应当承担非违约方没有采取合理减损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守约方因违约而获得利益以及守约方亦有过失的举证责任。守约方首要的举证责任是证明违约方存在违约行为及过错程度,如果不能证明对方的行为违约,其主张违约金的请求将得不到支持其次,守约方还需要证明约定违约金的合理性,即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和其遭受的可得利益损失总额及必要的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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