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为肯定的,即必须要还清。
如该贷款乃是因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之债务,则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付责任,且需以共同财产作为抵押或偿还来源;
若无法全额偿付,或是各自的财产已经作了分割,那么夫妇二人便可通过协商制定出具体的还款计划,妥善解决此事。
然而,对于银行而言,其所得贷款方必须按期履行还款义务。
若夫妇二人未能就相关事项统一意见,则法院将作为最终裁决机关。
根据法令规定,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交由双方自行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共识亦可用民事诉讼程序启动审理。
待法院审判之时,将以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为主旨作判,因此具有抚养权的一方可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起诉离婚时未还的房贷如何处理
当夫妻双方在离婚之际涉及到尚未还清贷款的房地产时,通常会采取以下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是根据夫妻双方的协商来决定如何处理,如果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个人拥有的财产不会被分割,而共同拥有的财产则需要按照各自所占有的比例进行划分。如果对于财产的分配比例无法明确,那么就需要根据该房屋的实际状况来作出判断。举例来说,如果在结婚之前,其中一方已经支付了该套房子的首付,并且以自己名义进行的登记,但是结婚之后是由双方一起偿还贷款的话,如果夫妻双方在这个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那么这套房子将归属于登记人的那一方,同时,他也需要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答案为肯定的,即必须要还清。
如该贷款乃是因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之债务,则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付责任,且需以共同财产作为抵押或偿还来源;
若无法全额偿付,或是各自的财产已经作了分割,那么夫妇二人便可通过协商制定出具体的还款计划,妥善解决此事。
然而,对于银行而言,其所得贷款方必须按期履行还款义务。
若夫妇二人未能就相关事项统一意见,则法院将作为最终裁决机关。
根据法令规定,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交由双方自行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共识亦可用民事诉讼程序启动审理。
待法院审判之时,将以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为主旨作判,因此具有抚养权的一方可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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