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上没有手印,是否依然受到法律保护
对于借据这一类文书材料,虽然未按照制定要求进行指纹捺印,但只要具备了字迹工整的署名或加盖公章等方式,同样具有法律效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表述,若合同当事人双方选择使用合同书的书面形式来签订合约,那么只有当所有的参与方都填写了个人姓名、加盖了公司章印或是在合同上予以指印确认之后,合同才算正式生效。
在此之前,如果一方已经完成了对主要义务的履行,另一方也对此予以认可,那麽这份合同便已有效成立了。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在审理案件期间,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的种类繁多,具体包括了当事人发自内心的陈述、能够清楚展示事实真相的书证、易于辨别的物证、直观反映场景的视听资料、具有法律效应的电子数据、值得信赖的证人证言、具备专业知识的鉴定意见以及详细记录现场情况的勘验笔录。若在借据中并未明确记载欠款事项,然而却有其他相关证据,例如清晰的转账记录、可信度高的证人证言以及当事人真实的陈述等等,都能够有力地证实借款事实确实发生过,那么即便借据中并无欠条,我们仍然可以借助上述这些证据来进行诉讼活动。因此,即使借据中并未明确记载欠款事项,只要有足够的其他证据能够支撑借款事实的确凿性,便可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对于借据这一类文书材料,虽然未按照制定要求进行指纹捺印,但只要具备了字迹工整的署名或加盖公章等方式,同样具有法律效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表述,若合同当事人双方选择使用合同书的书面形式来签订合约,那么只有当所有的参与方都填写了个人姓名、加盖了公司章印或是在合同上予以指印确认之后,合同才算正式生效。
在此之前,如果一方已经完成了对主要义务的履行,另一方也对此予以认可,那麽这份合同便已有效成立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