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应该到哪里申请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被羁押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可提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决定是否具备取保候审资格。
在这三个机构中,只有经过它们同意之后,才能依法实施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取保候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应该如何撤销
关于取保候审撤销程序的详细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您需向做出相关决定的司法机构提交关于撤销以及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负责案件办理的工作人员将对是否符合撤销取保候审的条件进行细致严谨的审核;
再次,当经过办案单位的审查并得到肯定结果之后,案件承办人有责任填写并递交关于请求解除取保候审的详尽报告书;
最后,在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并审批通过的情况下,即可办理清退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被取保候审者需前往指定的金融机构领取其应得的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被羁押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可提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决定是否具备取保候审资格。
在这三个机构中,只有经过它们同意之后,才能依法实施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取保候审的行为。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