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都有哪些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可对以下几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首先,是指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须单独执行附加刑的此类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其次就是有可能被判处罚金等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然而,如果他们在采取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不会引起社会的安全隐患的话,也可以采用此项措施。
再次,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存在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生活的情况,或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只要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会引发任何社会问题,同样也属于适格对象。
最后,还有一种情况是,在进行司法程序结束前,所涉案件没有得到完结处理,需要采用取保候审来继续推进案件进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都是有罪的吗
1、这种情况无法确定。取保候审的实施仅限于解除现有的强制性约束行为方式。如果在此期间被证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那么执法机构有权对其实施捕获行动。
至于最终的审判结论是否包括监禁惩罚,则需由法院在审理案件后做出裁决。
2、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最终不会被判处实际刑罚或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取保候审的确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通常只适用于情节较轻且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小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可对以下几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首先,是指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须单独执行附加刑的此类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其次就是有可能被判处罚金等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然而,如果他们在采取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不会引起社会的安全隐患的话,也可以采用此项措施。
再次,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存在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生活的情况,或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只要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会引发任何社会问题,同样也属于适格对象。
最后,还有一种情况是,在进行司法程序结束前,所涉案件没有得到完结处理,需要采用取保候审来继续推进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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