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交哪些资料和材料
关于申请取保候审所需提供的资料及文件,其主要构成部分通常包含但并不仅限于下列内容:1.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例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2.对于那些可能面临管制、拘役甚至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需提供与之相关的证据或者判决书;
3.针对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符合特定条件下,他们所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潜在威胁的证明资料;
4.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资料;
5.对于孕期中的妇女或者刚生完孩子正在为婴儿奶的女性被告,则须提供由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婴儿的出生证明等有关文件;
6.如果羁押期限已经期满,但案件尚未顺利办结,那么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7.此外,如果担保人或者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文件也有需求的话,则需要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交完押金多久放人
在行为者交付了取保候审保证金之后,便可即时释放当事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应当命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提供保证金的一方应当将保证金存入由执行机构指定的银行设立的专门账户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关于申请取保候审所需提供的资料及文件,其主要构成部分通常包含但并不仅限于下列内容:1.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例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2.对于那些可能面临管制、拘役甚至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需提供与之相关的证据或者判决书;
3.针对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符合特定条件下,他们所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潜在威胁的证明资料;
4.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资料;
5.对于孕期中的妇女或者刚生完孩子正在为婴儿奶的女性被告,则须提供由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婴儿的出生证明等有关文件;
6.如果羁押期限已经期满,但案件尚未顺利办结,那么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7.此外,如果担保人或者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文件也有需求的话,则需要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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