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刑事拘留下一步流程怎么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明确规定,在公安机关实施拘留措施之后,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对被拘留者的首次审讯工作。
若经调查核实后发现其不应受到拘留处罚,则应立即予以释放,并向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
因此,接下来的程序步骤应当是由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员展开深入的审讯工作,以便进一步确认其是否有必要继续接受拘留惩罚。
倘若在审讯过程中发现被拘留者确实不符合拘留条件,那么公安机关就应当立即将其释放,同时为其开具释放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刑事拘留下了逮捕证怎么办
逮捕令的签发标志着该人士已被认定为触犯刑法的罪犯,即将面临审判和处罚,且获得了检察机关的核准。对于已有确凿证据证实其有犯罪行为且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而仅通过取保候审措施无法充分防止以下潜在社会风险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采取逮捕等强制性措施是必要的:
(一)可能会继续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二)存在威胁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实际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明确规定,在公安机关实施拘留措施之后,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对被拘留者的首次审讯工作。
若经调查核实后发现其不应受到拘留处罚,则应立即予以释放,并向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
因此,接下来的程序步骤应当是由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员展开深入的审讯工作,以便进一步确认其是否有必要继续接受拘留惩罚。
倘若在审讯过程中发现被拘留者确实不符合拘留条件,那么公安机关就应当立即将其释放,同时为其开具释放证明文件。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