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都要起诉现在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立足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保障诉讼程序的顺畅进行而被赋予的强制性处分权力得以实施。
然而,该法律条款并未作出明文规定以取保候审作为前提条件的指控必要性,反而详细阐述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的时限及其解除的相关条件。
因此,是否启动指控程序,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司法机构的判断力。
若经查证,涉案人员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已届满,则应立即解除对其采取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都是有罪的吗
1、这种情况无法确定。取保候审的实施仅限于解除现有的强制性约束行为方式。如果在此期间被证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那么执法机构有权对其实施捕获行动。
至于最终的审判结论是否包括监禁惩罚,则需由法院在审理案件后做出裁决。
2、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最终不会被判处实际刑罚或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取保候审的确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通常只适用于情节较轻且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小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立足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保障诉讼程序的顺畅进行而被赋予的强制性处分权力得以实施。
然而,该法律条款并未作出明文规定以取保候审作为前提条件的指控必要性,反而详细阐述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的时限及其解除的相关条件。
因此,是否启动指控程序,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司法机构的判断力。
若经查证,涉案人员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已届满,则应立即解除对其采取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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