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离婚过程中子女抚养权问题的关键条款,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晰地规定了基本准则。
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达一年以上并育有共同之子的话,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分配便要依据这条法律条款加以裁定。
首先,倘若子女尚未达到两周岁生日,根據规则,应当由其母亲直接承担起抚养责任。
而当子女年龄超过两周岁但尚不足八周岁之际,父母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如若协商无果,则需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状况以及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
至于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在做出判决时将会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因此,若子女尚未达到两周岁生日,通常情况下会被判定由母亲负责抚养;
而当子女年龄超过两周岁之后,则需要视父母之间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最终判决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结婚一年离婚要退彩礼钱吗
在结婚满一年之后,女性提出解除婚姻关系时,依照常规政策,彩礼通常是无需退还的。
然而,仲裁案件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话,离婚当事人有权坚持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已经完成了合法婚姻注册手续,但是却未能真正意义上地共同生活;
(2)男性在举行婚礼之前就已支付彩礼,并且彩礼支付的行为直接导致其生活质量严重下降。尽管存在这些满足退回彩礼条件的实例,但这并不代表彩礼必然如数退还。司法机构在裁决是否应返还以及返还多少金额时,往往参考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此:双方在此后的共同生活时长、家庭是否已经孕育小孩、财产利用方式、家庭的整体经济状况、彩礼支付金额的多寡,甚至过错的程度大小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关于涉及离婚过程中子女抚养权问题的关键条款,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晰地规定了基本准则。
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达一年以上并育有共同之子的话,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分配便要依据这条法律条款加以裁定。
首先,倘若子女尚未达到两周岁生日,根據规则,应当由其母亲直接承担起抚养责任。
而当子女年龄超过两周岁但尚不足八周岁之际,父母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如若协商无果,则需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状况以及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
至于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在做出判决时将会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因此,若子女尚未达到两周岁生日,通常情况下会被判定由母亲负责抚养;
而当子女年龄超过两周岁之后,则需要视父母之间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最终判决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