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还会再坐牢吗
取保候审并非代表着一个人必定无法入狱。
取保候审实质上属于刑事制裁制度的一部分,具体解释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针对未能成功逮捕或是逮捕后需进行强制措施变化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为了避免他们逃避调查、起诉和审判程序,下令他们必须提供担保人亦或是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拘留或者暂时解除拘留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然而,是否会面临牢狱之灾则完全取决于案件的最终审理结论。
若经过法院的严谨审理,确认被告人有罪且应判处实际刑罚,那么被告人便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入狱服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还要罚金吗
缴纳的乃是取保候审所需要的保证金而非罚金。若是在取保候审执行过程中,相关机关要求缴纳保证金,那么就需依据规定进行支付,待取保候审结束后,将会予以退还。
然而,无论是选择提供保证人还是缴纳保证金,都应由负责办理取保候审的机关来做出决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没有权利自行决定采取何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并非代表着一个人必定无法入狱。
取保候审实质上属于刑事制裁制度的一部分,具体解释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针对未能成功逮捕或是逮捕后需进行强制措施变化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为了避免他们逃避调查、起诉和审判程序,下令他们必须提供担保人亦或是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拘留或者暂时解除拘留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然而,是否会面临牢狱之灾则完全取决于案件的最终审理结论。
若经过法院的严谨审理,确认被告人有罪且应判处实际刑罚,那么被告人便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入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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