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钱不还怎么能找到人
欠钱不还可以去法院起诉:
(1)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2)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3)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二、欠钱不还怎么办能不能起诉
倘若遇到有人拖欠借款不归还的情形,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中的第五百七十九条明确指出,债权人有权行使请求权以索回尚未清偿的债务。若债务人依然我行我素拒不履行支付欠款之义务,依照我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债权人可寻求采取违约救济措施,例如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相应损失等。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债权人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债务人偿还所欠债务。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具体规定,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若超过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方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因此,若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发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如若超过诉讼时效期限,债权人可能会失去胜诉权,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仍可申请延长时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欠钱不还可以去法院起诉:
(1)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2)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3)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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