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险领取流程
失业险的领取方法:
1、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所在地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
2、失业人员到失业管理中心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申请通过后,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
4、失业人员在每月的15日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险领取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须满足以下三点要求:
首先,失业人员必须已经加入了失业保险计划并按规定足额缴费满一周年;
其次,导致其失业的因素不能自圆其说,非自身错误引发;
最后是,在面临就业困境后,失业人员已完成相应的失业登记手续,申明自身具有充分的求职热情和愿望。
至于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依据为本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险的领取方法:
1、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所在地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
2、失业人员到失业管理中心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申请通过后,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
4、失业人员在每月的15日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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