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拘役和管制
管制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但与拘役刑、有期徒刑不同的是,刑法对对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不予以关押在一定场所内,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管制刑属于限制人身自由而非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其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对犯罪分子不予以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即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
第二,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即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迁居等自由。
第三,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第四,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二、什么是拘役
在我国刑法的相关条文中,拘留是具有刑事处罚属性的一项措施,具体指短时间内剥夺罪犯的自由权益,将其拘禁于附近地点并且进行强制性的劳动改造。拘留所涉及到的范围通常为1个月到6个月之间,当然如果是多重犯罪的话,那么最高年限则不会超过1年的期限。对于那些被判处拘留的犯罪分子来说,他们会由当地的公安部门负责进行看守和管理。在此期间,这些犯罪分子每个月都可有一至两天的机会回到家中;
同时,只要参与了劳动,便可根据情况酌情发放相应的报酬待遇。而关于拘留的刑期计算,是从实际判刑执行的那一刻开始计算的;在判决执行前被先行拘留的情况下,每一次的拘留都可视作折抵一天的刑期。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管制制度,它是指不对犯罪分子实施关押,但是为了限制他们的部分自由,从而通过社区的司法手段来进行矫正。
然后便是拘留,这是一种短暂性地剥夺犯罪分子自由并且对其实施强制性劳动改造的惩罚方式。
再者就是有期徒刑,这是对犯罪分子一段时间的自由进行限制,要求他们必须在劳动改造中进行反思和悔改的刑罚方式。而后是无期徒刑,这种刑罚旨在永久性地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并强制其进行劳动改造。
最后一种,便是死刑,这是对待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所采取的最严厉也是最后的刑事制裁手段,涵盖了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管制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但与拘役刑、有期徒刑不同的是,刑法对对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不予以关押在一定场所内,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管制刑属于限制人身自由而非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其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对犯罪分子不予以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即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
第二,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即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迁居等自由。
第三,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第四,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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