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索贿的人有罪吗
被索贿,但未行贿,当然不构成犯罪。如果被索贿后向索贿者给付财物,是否构成行贿罪,要看是否通过行贿获得了不正当利益。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行贿罪。如果被索贿者给予索贿者财物后,获得了不正当利益,刑法仍将这种情况规定为行贿罪,因为行贿方与受贿方已经完成了权与利的非法交易,符合刑法对行贿受贿犯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二、被索贿的人是否构成行贿罪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之中,行贿罪是指行为人自行实施向国家公职人员或者其他依法履行职务职责的人员赠送财物,旨在通过此种手段获得不当利益的行为。若某人乃被动收取贿赂,即财物系被行贿人通过强制方式或者心理暗示索要而来,则其通常被视作受害者,而非行贿者。
然而,倘若该人在遭受索贿之后仍然积极地向他人提供财物以期获取不当利益,那么便有可能构成行贿罪。在此类情形之下,是否应当对其进行刑事追责,将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节以及相关证据的证明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被索贿,但未行贿,当然不构成犯罪。如果被索贿后向索贿者给付财物,是否构成行贿罪,要看是否通过行贿获得了不正当利益。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行贿罪。如果被索贿者给予索贿者财物后,获得了不正当利益,刑法仍将这种情况规定为行贿罪,因为行贿方与受贿方已经完成了权与利的非法交易,符合刑法对行贿受贿犯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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