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不是刑罚,谈不上减刑。刑事拘留认真悔改的,在判刑时,可以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并非是一定的,在具体判刑时还要考虑犯罪情节等具体情况。
《刑事拘留》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刑法》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二、刑事拘留认罪了会判刑吗
在刑事拘留这一阶段,被告人主动承认其所涉嫌的罪名,并不能保证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所谓的“认罪”,是指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实施了被检方指控的犯罪行为。
然而,是否应当对其进行刑事审判,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在作出判决时,必须确保证据确凿且充足,足以证实被告人有罪。若证据链条不完整或者存在其他法定的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即便被告人已经认罪,也未必会被判定有罪并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不是刑罚,谈不上减刑。刑事拘留认真悔改的,在判刑时,可以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并非是一定的,在具体判刑时还要考虑犯罪情节等具体情况。
《刑事拘留》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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