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证开叉车在哪里举报
如果是工厂存在指使无证司机操作叉车,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工厂和无证操作的司机双方均有责任,并由工厂承担主要责任。
可以向安监部门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第三十六条对单位予以处罚,对个人没有处罚。
二、无证开叉车属违反什么
如若未经许可就在叉车上实施操作行为,那么将会面临二百元到二千元之间的罚款处罚,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被处以十五天以下的拘留惩罚。对于逾期仍未能纠正错误的情况,也将面临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高额罚款。此外,企业聘用未持有相应证件的人员进行叉车驾驶作业同样会受到法律制裁。因为叉车作为特殊设备的一种,叉车驾驶员自然归属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范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有效期为四年,并且需要每四年进行一次严格的复审工作。根据相关规定,所有持证人士需提前三个月向原发证部门提交复审申请。如果在此期间未出现任何不良违规或违法行为,且按时参加了安全培训课程,那么,他们将有资格享受到复审期限延长的优惠待遇。然而,若是复审结果不理想,则必须重新参加考试。若未能按期完成复审手续,或者考试未能顺利通过,都将会导致其所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被正式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
(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
(三)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
如果是工厂存在指使无证司机操作叉车,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工厂和无证操作的司机双方均有责任,并由工厂承担主要责任。
可以向安监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