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一、遗嘱公证处在哪里
办理遗嘱公证服务的地点在户口本所在地的直辖市的公证处办理。
办理遗嘱需要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二、遗嘱公证处在哪里办理
遗嘱公证须得在当事人住所地、常居地、行为所在地或者事件实际发生之地点的公证机构进行处理。我们通常说的公证遗嘱,便是指遗嘱人生前制定并且经过公正机关严格审查与公证过的遗嘱文件。遗嘱人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法律明确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财产或者其他事务,并使这些决定在遗嘱人离世后产生法定效力,这即是我们常见的遗嘱处分行为。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办理遗嘱公证服务的地点在户口本所在地的直辖市的公证处办理。
办理遗嘱需要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