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权人不幸离世之后,无论是在生前还是离世时并未对此项借款进行有效的处分的话,那么债务人仍然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毫不犹豫地偿还欠款。这是国内外法律都明确规定了的债务清偿原则,即不论哪一方当事人的离世,都不会导致债务的消亡。一旦涉及到债权人去世,倘若债权人通过遗嘱或者遗赠的方式,已经将此项债权妥善安排和处置,那么这笔相应的债权就由其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或是接受遗赠者负责向债务人提出还款诉求。
然而,如果在债权人过世之际,并未对此笔债权事先作出任何处理,那么,按照法律所规定的遗产分配顺序,这笔债权将会被当做为遗产,被其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权人死了欠款是否还需要还
在执行遗嘱中赠予时,受遗赠人应承担被遗赠人身故后其所须缴纳的各项税费及负债的支付义务。
然而承受遗产的上限必须取决于该公民个人的资产总额,即需负担的税务和负债不应超出其所承继之遗产的现有价值。
对于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税务和负债,若继承人自愿负责偿付,则不受此限制约束。
但若继承人选择对该部分税务、负债放弃继承,则其无需对被遗赠人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负债负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当债权人不幸离世之后,无论是在生前还是离世时并未对此项借款进行有效的处分的话,那么债务人仍然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毫不犹豫地偿还欠款。这是国内外法律都明确规定了的债务清偿原则,即不论哪一方当事人的离世,都不会导致债务的消亡。一旦涉及到债权人去世,倘若债权人通过遗嘱或者遗赠的方式,已经将此项债权妥善安排和处置,那么这笔相应的债权就由其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或是接受遗赠者负责向债务人提出还款诉求。
然而,如果在债权人过世之际,并未对此笔债权事先作出任何处理,那么,按照法律所规定的遗产分配顺序,这笔债权将会被当做为遗产,被其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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