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申请工伤基金先行支付住院费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二条阐述了,对于那些参与基本医疗保险计划的职工或公民(也被简称为个人),若因第三方责任人的过错导致伤害或疾病产生,那么他们的医疗费用应依照已确定的责任比例,由该第三方责任人依法缴纳。如果医疗费用超过了第三方责任人的赔偿范围,则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进行支付。在上述条款的规范下,应当由第三方责任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当第三方责任人未有履行责任,或者无法确认其身份的时候,当事者可向其参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提出申请,要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启动先行支付程序,同时详细说明导致自身伤病产生及其不支付医疗费用,以及无法确认第三方责任人的实际状况。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怎么申请工伤休假
在中国,对于负伤或患上职业病的员工而言,他们通常并不需要主动申请假期来疗养恢复。
现行本国法规已严格规定了相应的停工留薪期限,这是指一旦作为雇员的您因为工作过程中所受到的突发事故或者职业病而必须中断现有工作接受工伤治疗时,将按照国家标准在这期间内享受病假保障,且在此期间保持原有的工资福利水平不受影响,全额由所在企业按月负责发放给您。
然而,这一期限的总长度一般不允许超过十二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二条阐述了,对于那些参与基本医疗保险计划的职工或公民(也被简称为个人),若因第三方责任人的过错导致伤害或疾病产生,那么他们的医疗费用应依照已确定的责任比例,由该第三方责任人依法缴纳。如果医疗费用超过了第三方责任人的赔偿范围,则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进行支付。在上述条款的规范下,应当由第三方责任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当第三方责任人未有履行责任,或者无法确认其身份的时候,当事者可向其参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提出申请,要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启动先行支付程序,同时详细说明导致自身伤病产生及其不支付医疗费用,以及无法确认第三方责任人的实际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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