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的完整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进行工伤报告程序。只有当用人单位已经为员工在工伤保险机构购买了工伤保险时,才需要执行此步骤。用人单位必须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确认之日起15天内,向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工伤报告。
其次,进行工伤认定程序。这一环节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他们将对工伤(死亡)事故进行调查,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畴。这是所有一般工伤都必须经历的第一个步骤。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书面承认该工伤,并且未曾购买工伤保险,那么这一步骤可以省略。
值得注意的是,工伤认定有两个关键时间点:若用人单位未能提起工伤认定,工伤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经过调查核实后,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以及受伤员工。
再次,进行工伤鉴定程序。这一环节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员工被确认为工伤的基础之上(也就是完成工伤认定程序之后),在其医疗结束或医疗期届满之后,由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过程。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两部分,而狭义的工伤鉴定仅指致残等级鉴定。
最后,进行协商赔偿程序。在工伤鉴定完成之后,便可根据鉴定结果计算出相应的赔偿金额。如果用人单位已经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赔偿事宜将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反之,如果用人单位并未购买工伤保险(特别是在工伤保险机构购买),那么赔偿金额将依照相关标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怎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关于工伤实施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原告方即当事人应主动发起劳动能力鉴定的请求;
其后,近亲属亦可代为提出申请。
而负责受理该项工作的机构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其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接到工伤认定请求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仔细审查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对于满足要求的申请将会予以受理;
反之则会做出拒绝受理的决定。
第三步,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对鉴定过程进行监督并提出明确的鉴定意见。
最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收到有效的劳动能力鉴定申办文书之日起60日内做出最终的鉴定结论,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鉴定时间至90天;
同时,鉴定结果也应尽快发放给每位参与鉴定的申请人或相关单位及个人,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赔偿的完整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进行工伤报告程序。只有当用人单位已经为员工在工伤保险机构购买了工伤保险时,才需要执行此步骤。用人单位必须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确认之日起15天内,向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工伤报告。
其次,进行工伤认定程序。这一环节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他们将对工伤(死亡)事故进行调查,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畴。这是所有一般工伤都必须经历的第一个步骤。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书面承认该工伤,并且未曾购买工伤保险,那么这一步骤可以省略。
值得注意的是,工伤认定有两个关键时间点:若用人单位未能提起工伤认定,工伤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经过调查核实后,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以及受伤员工。
再次,进行工伤鉴定程序。这一环节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员工被确认为工伤的基础之上(也就是完成工伤认定程序之后),在其医疗结束或医疗期届满之后,由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过程。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两部分,而狭义的工伤鉴定仅指致残等级鉴定。
最后,进行协商赔偿程序。在工伤鉴定完成之后,便可根据鉴定结果计算出相应的赔偿金额。如果用人单位已经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赔偿事宜将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反之,如果用人单位并未购买工伤保险(特别是在工伤保险机构购买),那么赔偿金额将依照相关标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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