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一、国有企业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国有企业中,关于转让债权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任何形式的债权转让均需遵循特定流程;转让过程中须向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并与其达成转让协议;
同时,转让协议本身也必须具备可转让性,并且其有效性必须得到法律认可,不得违反社会公众利益;
此外,转让行为还应确保不改变债权的核心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国有企业债权如何形成
1、国有企业债权(德语“Anzahlungen”)的构成主要源于合约缔约、无因管理和侵权行为等诸多因素。
2、作为我国公有经济的最核心组成部分,国有企业在运营历程中,不可避免地会衍生出众多债权与债务。
这些债权债务的诞生缘由纷繁复杂,当债务期限届满之际,债权人必须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在国有企业中,关于转让债权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任何形式的债权转让均需遵循特定流程;转让过程中须向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并与其达成转让协议;
同时,转让协议本身也必须具备可转让性,并且其有效性必须得到法律认可,不得违反社会公众利益;
此外,转让行为还应确保不改变债权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