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因患病而产生的病假工资,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该单位发出了责令其限期支付的通知之后,仍然拒绝支付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仲裁机关提出要求用人单位加倍支付赔偿金的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力责令用人单位以应支付的金额为基数,按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间的比例来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吗
法定规定如下,员工若由于慢性或急性疾病而需暂停其现有职务并进行必要的医学治疗,依据员工的个人实际就业时间以及在该企业服务的总时长予以具体评估,赋予员工3个月至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
在此期间,员工的每月薪酬待遇不应低于全国各地划定的最低工资水平的80%之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若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因患病而产生的病假工资,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该单位发出了责令其限期支付的通知之后,仍然拒绝支付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仲裁机关提出要求用人单位加倍支付赔偿金的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力责令用人单位以应支付的金额为基数,按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间的比例来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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