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公司变更股份流程是什么
1.请申请者携带相应的材料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递交申请,经过审批审核员初步审查后若获批准,则该窗口将会出具《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接收单》;若未通过,审核员会在当时或五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充分的哪些材料(并附上详细的告知单)。
2.对于申请者提供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工商局将当场做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如有必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工商局将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此情况下,工商管理局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五个工作日之后(仅针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情况),申请人可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前往发照窗口领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当申请人成功提交了上述所需的所有材料以及完成了公司股东变更所需的所有程序时,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便发生了改变。新股东将替代原股东行使其应有的权利及承担相应的义务。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4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有限公司变更集团需要什么条件
(1)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加入的企业集团,其母公司必须具有注册资本额在人民币1500万元以上这一重要要求,并且至少应当拥有三家子公司;
(2)作为公司的一员,您需要了解到,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需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
(3)值得强调的是,我们的集团成员单位都具备法人资格,这是我们集团的重要特征之一;
(4)对于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而言,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要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1.请申请者携带相应的材料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递交申请,经过审批审核员初步审查后若获批准,则该窗口将会出具《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接收单》;若未通过,审核员会在当时或五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充分的哪些材料(并附上详细的告知单)。
2.对于申请者提供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工商局将当场做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如有必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工商局将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此情况下,工商管理局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五个工作日之后(仅针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情况),申请人可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前往发照窗口领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当申请人成功提交了上述所需的所有材料以及完成了公司股东变更所需的所有程序时,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便发生了改变。新股东将替代原股东行使其应有的权利及承担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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