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修公司不合理的条款有哪些
1.模糊的工程量及工期界定在装修行业的合同文本中,时常出现关于工程总量及工期期限的含糊表达方式,例如采用诸如“约计”、“大致相符”、“大概”之类的措辞。
然而,这样的模糊性极易为装修公司留下操作空间,有可能导致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故意拖延工程进度,减少工作量,从而严重损害装修品质。
2.不明晰的原材料及工艺规范许多此类合同均无法对所需原材料及其相应的制作工艺作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这为装修公司使用次价廉质差的原材料或已过时的制造技术进行装饰作业大开方便之门,进而对装修整体质量以及长期耐用度产生负面影响。
3.潜在的额外费用及提升收费项目部分不良装修企业甚至会在合同条款中巧妙地隐藏一些潜在的额外费用及提升收费项目,如设计费用、水电改造费用等等。这些费用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会以出人意料的形式出现,给业主带来沉重的经济压力。
4.欠缺保修及售后服务承诺部分合同中对于保修及售后服务的具体内容及期限并无明确规定,这使得装修公司在保修期内可以轻易地逃避应尽的保修义务,或者在售后服务环节中推卸责任,极大地影响了业主的使用体验及合法权益。
5.责任归属及赔偿标准的模糊性在众多的装修合同中,对于业主与装修公司之间的责任归属及赔偿标准并没有做出清晰明了的界定,这无疑加大了在装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业主维护自身权益的难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二、装修公司不履行合同应向什么地方投诉
如装修公司未能妥善执行合同时,您有权向当地的建筑工程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监督机构发起投诉行动;
其次,您还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若装修公司未履行装修服务合同,将构成合同违约行为,作为业主,您有资格请求装修公司赔偿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以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1.模糊的工程量及工期界定在装修行业的合同文本中,时常出现关于工程总量及工期期限的含糊表达方式,例如采用诸如“约计”、“大致相符”、“大概”之类的措辞。
然而,这样的模糊性极易为装修公司留下操作空间,有可能导致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故意拖延工程进度,减少工作量,从而严重损害装修品质。
2.不明晰的原材料及工艺规范许多此类合同均无法对所需原材料及其相应的制作工艺作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这为装修公司使用次价廉质差的原材料或已过时的制造技术进行装饰作业大开方便之门,进而对装修整体质量以及长期耐用度产生负面影响。
3.潜在的额外费用及提升收费项目部分不良装修企业甚至会在合同条款中巧妙地隐藏一些潜在的额外费用及提升收费项目,如设计费用、水电改造费用等等。这些费用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会以出人意料的形式出现,给业主带来沉重的经济压力。
4.欠缺保修及售后服务承诺部分合同中对于保修及售后服务的具体内容及期限并无明确规定,这使得装修公司在保修期内可以轻易地逃避应尽的保修义务,或者在售后服务环节中推卸责任,极大地影响了业主的使用体验及合法权益。
5.责任归属及赔偿标准的模糊性在众多的装修合同中,对于业主与装修公司之间的责任归属及赔偿标准并没有做出清晰明了的界定,这无疑加大了在装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业主维护自身权益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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