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代收水费有权停水吗
对于水费的缴纳问题,物业管理部门不可擅自采取停止供水中断用水的措施进行强制逼迫,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此类权利应属供水企业的一项重要合同义务行使抗辩权。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尽管其负责所在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各项事宜,但由于其并非该小区内的直接供水主体,因此无法实际涉足停水权这一范畴。在物业管理区域中,供水单位应有义务向最终用户收取相关水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若物业服务企业受托替供水单位代收水费,则不得由此向业主索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或其他额外费用。同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供水企业也必须依法承担起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的重要职责。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二、物业代收水电费合理吗
根据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方有权代收住户的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收费项目,这一行为是合法且合理的。
然而,物业管理方在处理此类业务时,切不可擅自采取诸如中断供应等强制措施来强制督促住户缴纳相应的物业费用。
需要明确的是,供水和供电的双方当事人分别为业主以及供水、供电公司,而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则为业主以及物业管理公司,他们之间存在着不同的法律关系。
尽管物业管理公司受托可以代收水电费用,但是他们无权向业主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或其他额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对于水费的缴纳问题,物业管理部门不可擅自采取停止供水中断用水的措施进行强制逼迫,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此类权利应属供水企业的一项重要合同义务行使抗辩权。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尽管其负责所在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各项事宜,但由于其并非该小区内的直接供水主体,因此无法实际涉足停水权这一范畴。在物业管理区域中,供水单位应有义务向最终用户收取相关水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若物业服务企业受托替供水单位代收水费,则不得由此向业主索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或其他额外费用。同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供水企业也必须依法承担起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的重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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