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复议时限是多长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行政复议的法定有效期为六十日,且当事人应当从得知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身合法权益之日起算起,在此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当事人提出复议申请之后,相关行政复议机构会在五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并以收到复议申请书的那一刻作为正式受理的时间点。
其次,关于申请行政复议所需提交的资料方面。当事人需准备以下材料:一式两份的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份(若申请人属于法人组织,则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申请人所作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复印件一份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二、行政复议时间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行政法中,对于普通公民、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团体而言,若认定某项具体行政执法活动对于自身合法、公正权利造成侵害,可于知悉该行政行为后的第六十个自然日内向相关复议机构发起申请。
但对于部分特殊情况,如法律明确规定了复议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提交申请。
当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他正当借口导致法定申请期限延误,各位当事人无需担忧,只要及时向有关机关阐明原因并待影响阻碍消失后,申请期限仍然会得到承认和尊重,继续开始计算。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行政复议的法定有效期为六十日,且当事人应当从得知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身合法权益之日起算起,在此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当事人提出复议申请之后,相关行政复议机构会在五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并以收到复议申请书的那一刻作为正式受理的时间点。
其次,关于申请行政复议所需提交的资料方面。当事人需准备以下材料:一式两份的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份(若申请人属于法人组织,则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申请人所作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复印件一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