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间断了1个月咋办?

最新修订 |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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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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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因企业原因致员工医保中断一个月,员工有权申请补缴。个人离职则无需企业承担。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将受社保机构处罚,包括补缴、支付滞纳金,并可能面临欠款总额二至三倍的罚款。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间断了1个月咋办?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间断了1个月咋办?

若企业原因引起员工医疗保障如医保出现中断一个月份情况,那么该员工有权利向企业提出申请为其补回先前所错过的社保

然而,如因个人自身离职原因导致这方面问题,企业无需承担相应的补缴义务。用人单位如果未能及时准确地全额支付社会保险费用,将受到社会保险费征管机构的严厉处罚,包括被勒令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缴纳或补充足够差额部分,并从违约实施日期开始,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收取滞纳罚金;若是逾期仍然未能完成缴纳,将会面临高达欠款总额两倍至三倍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怎么缴纳

对于具备丰厚工龄、且在去年取得较高月平均工资的参保员工,将以去年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作为其具体缴费基数的设定标准;

然而对于工资水平有所不足、相较于去年社会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以下的员工,他们的缴费基数则将被确定为去年社会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自这些基准之后,便可通过缴费基数与特定比例的乘法运算来计算得出每月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数额。

尽管各地在规定具体的缴费比例方面可能存在差异性,但基本上都能满足医疗保险金的稳定征缴需求。

《社会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若企业原因引起员工医疗保障如医保出现中断一个月份情况,那么该员工有权利向企业提出申请为其补回先前所错过的社保。

然而,如因个人自身离职原因导致这方面问题,企业无需承担相应的补缴义务。用人单位如果未能及时准确地全额支付社会保险费用,将受到社会保险费征管机构的严厉处罚,包括被勒令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缴纳或补充足够差额部分,并从违约实施日期开始,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收取滞纳罚金;若是逾期仍然未能完成缴纳,将会面临高达欠款总额两倍至三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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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并向患者或家属作出相应的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好医疗纠纷。若确属负有医疗责任的医疗纠纷,科内能自行解决的,也要上报医务部备案。
3.经科主任及责任人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应及早上报医务部,同时上报有关纠纷的书面材料。
二、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
1.科室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及时上报医务部,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科主任、当事人及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调解。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2.由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负责,医务部集体组织实施相关医疗纠纷的技术讨论工作。
3.技术讨论会主持人宣布医疗技术讨论程序和会议纪律。
4.科主任、当事人必须准时出席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在会上当事人应认真、负责地陈述诊疗经过,科主任应公正、科学的陈述科内讨论意见。
5.专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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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患方及我院科室责任人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时均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
三、市区级医学会组织召开的医疗事故鉴定会
1.发生医疗纠纷的科主任及当事人必须在一周内提交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准时将材料交到医务部。由医务部提交到医学会,配合医学会组织开展鉴定工作。
2.根据鉴定结论同患者协商解决。
3.协商解决不成功,患者及家属可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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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务部准备相关向法庭提交的材料,由专职聘请律师准备陈述及答辩。医务部专职干事及发生纠纷科室科主任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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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是指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缴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是缴费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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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科主任及责任人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应及早上报医务部,同时上报有关纠纷的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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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室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及时上报医务部,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科主任、当事人及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调解。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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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二)一级医院400元;
(二)二级医院600元;
(三)医院800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支付限额(24万)以内的费用,按照医院等级和费用分段,医保基金按不同比例支付。
(一)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在10万以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比例分别为:
1、社区、一级医院基金支付92%(在职)93.6%(退休);
2、二级医院基金支付89%(在职)91.2%(退休);
3、医院基金支付86%(在职)88.8%(退休);
(二)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10—24万,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共同负担支付96%,
(三)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在24万以上,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8%。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30万。
(四)使用属于医保范围类的乙类药品或诊疗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由医保基金按以上比例支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别高于一级的,执行一级标准)200元;二级医院400元;医院8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按照医院等级,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由医保基金按下列标准支付,剩余部分由参保居民承担。
(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住院,医保基金支付90%,个人承担10%;(二)在二级医院住院,医保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
(三)在医院住院,医保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
(四)使用属于医保范围类的乙类药品或诊疗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由医保基金按以上比例支付。社保参保人员住院和在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由个人支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商业保险机构按规定赔付。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000元,一个保险年度内只扣除一次。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和在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其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具体比例为:12000元以上30000元及以下的部分赔付55%;30000元以上100000元及以下的部分赔付65%;100000元以上的部分赔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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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职工缴费部分,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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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筹集的部分,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沉淀基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
  
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由下列各项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划入个人帐户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存储额的利息;依法纳入个人帐户的其它资金。
  
⑤个人帐户存储额每年参照银行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但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⑥失业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停止计入,余额可继续使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失业保险规定享受医疗补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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