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定义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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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法自理生活的子女,指失去工作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但收入不足以维持日常开销的人。此外,还包括正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的学生,以及确实缺乏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人。对于这类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人,父母在成年后仍有抚养责任。
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定义是什么

一、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定义是什么

无法自理生活的子女是应符合下列任一状况:失去了工作能力或者虽然尚未完全失去工作能力,但是他们所获取到的薪酬却无法满足日常生活所需。目前还在就读高中以下学历的学生。确实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以及相应条件支撑的那部分人。针对此类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人,父母有责任在他们步入成年阶段之后,持续履行他们的抚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孩子是否可以诉请父母支付抚养费

在法律层面上,成年后仍然不能独自负担日常生活开销的子嗣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双亲承担起抚养费用的责任;

当父辈未能尽职尽责地履行应有的抚养义务时,少年时期或成年之后仍然无法自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正式给予他们必要的生活费、学业费用以及医疗保健费用等所需的抚养费用。

所谓“无法独自负担日常生活开销的子嗣”是指他们依然在学校接受高中阶段及以下级别的学历教育,或者因为身体上残疾或者丧失了劳动能力等非自身主观因素导致他们无法掌握正常生活技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无法自理生活的子女是应符合下列任一状况:失去了工作能力或者虽然尚未完全失去工作能力,但是他们所获取到的薪酬却无法满足日常生活所需。目前还在就读高中以下学历的学生。确实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以及相应条件支撑的那部分人。针对此类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人,父母有责任在他们步入成年阶段之后,持续履行他们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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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收入不足维护生活的、在校就读的、无独立生活条件的等,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继续履行监护和抚养职责,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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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如何界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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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吗,申请独立帐号,独立财务,独立报税
[律师回复] 分公司可以核算财务,所有收支单独记帐,单独在当地报税。分公司是不是核算由公司自由决定。核算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方便分公司自主经营。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成立后核算可以开基本账户,开户需要的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国税证、地税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不是法人,还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5、公司公章及银行印鉴章(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私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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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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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不是法人,还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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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能否独立继承遗产
独生子女不一定能单独继承父母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在法定继承中,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父母,子女,配偶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相同的继承权,子女不能单独继承,在遗嘱继承当中,死者生前立下的有效遗嘱是继承时的重要依据,继承时要根据遗嘱执行。关于独生子女能否独立继承遗产可以参考如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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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怎么判刑?问题解答如下,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看到遗弃刚出生的孩子或者没有生活能力的老人的报道。有的人以为这只是家庭内部的事,别人管不着,但是遗弃这种行为不仅是会受到道德的谴责还会受到刑事处罚,所以我们不能遗弃没有生活能力的人。
一、遗弃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遗弃罪造成死亡的处罚
1、遗弃致人死亡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3、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遗弃罪立案标准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三、遗弃罪所说的抚养义务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
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3、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4、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生活为止;
5、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6、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遗弃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致人死亡的这是遗弃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一般会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大家在生活中一定不要遗弃亲人,及时没有劳动能力,这是我们应该承担的责任,也是我们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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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2岁时我的户口与父母的户口分开了,我为独立的户主独立生活,26岁时母亲过世,同年我父亲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与继母登记结婚,父亲与继母的收入他们自由支配,我结婚,买房,装修从未给过我一分钱,请问我可以拒绝继母入住新房及赡养继母吗?我的父亲第一任妻子生育了4个子女,我母亲为第二任妻子生育了4个子女,我母亲过世半年后父亲与继母登记结婚了,我对继母有赡养义务吗?我是父亲最小的儿子,如果要赡养父亲,是由我一个人赡养还是由父亲的8个亲生子女共同赡养?
[律师回复] 从法律上,你最多有辅助赡养义务。虽然他是你父亲的合法配偶,TA自己子女才有赡养义务,如果父亲去世,有经济能力的子女需要对继母尽辅助赡养义务、对你父亲与继母所生的孩子有辅助抚养义务。如果大家都已经成年,那么父亲是由8个亲生子女共同赡养,继母是由你同父异母的4个子女抚养。没有人有当继父母的经验。继兄弟姐妹尽量互相帮助,毕竟一起成长,虽然不是一母同胞,也是亲生兄弟姐妹。俗话说:大让小,不咬;小让大,不打架。为了一份亲情,凡事可以商量,虽然没有直接义务,如果你的4个兄弟姐妹未成年,你继母也没有能力,做为父亲的子女,还是有义务辅助抚养兄弟姐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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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能独立继承财产吗?
独生子女能独立继承财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说是只有一个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之下,那么对于独生子女来说,就可以独立的继承所有的财产呢。独生子女能独立继承财产吗,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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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独立董事有哪些独立意见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5、《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统称《规范运作指引》、规范性文件有特别规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及中国、现场检查的内容等、核查的文件;
九、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董事对重大事项出具的意见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同意;
四、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收购相关事项,包括所履行的程序,董事除依法行使一般董事的职权外;
六、利润分配、以关联交易为主的交易事项、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五;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规范性文件、反对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这些事项主要包括;反对意见及其理由:一。对重大事项提出保留意见,并将上述意见及时报告董事会、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法》规定,相关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由,亦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董事会应将各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八;未加说明的;十四:一;
二、发表的结论性意见;保留意见及其理由;
三、相关专门规章、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十
五、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主要包括金融企业的相关规定)、行政法规,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证券发行相关事项、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交易所或其他监管部门的规定;三;七,上市公司应当建立董事制度。中国《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二;十三;四,还应对特定事项发表意见;十;五。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十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上市公司应当将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4条进一步明确、中介机构选聘及其鉴证意见、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法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董事、回购股份、部门规章、任免董事;十
一、提名。董事应当对出具的意见签字确认。(《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部分金融企业或国有企业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亦应建立董事制度,与公司相关公告同时披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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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6岁的孩子能独立生活吗?
年满16岁但尚未成年的人可以离开父母独自生活。然而,对于年满16岁但尚未成年的人来说,他们在身体和心理上都不是完全成熟的。他们还需要这个未成年人的父母给他们一些照顾和教育。如果年满16岁但尚未成年的人没有能力独自生活能力,那么他的父母就不能让他独自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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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5、《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统称《规范运作指引》、规范性文件有特别规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及中国、现场检查的内容等、核查的文件;
九、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董事对重大事项出具的意见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同意;
四、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收购相关事项,包括所履行的程序,董事除依法行使一般董事的职权外;
六、利润分配、以关联交易为主的交易事项、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五;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规范性文件、反对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这些事项主要包括;反对意见及其理由:一。对重大事项提出保留意见,并将上述意见及时报告董事会、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法》规定,相关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由,亦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董事会应将各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八;未加说明的;十四:一;
二、发表的结论性意见;保留意见及其理由;
三、相关专门规章、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十
五、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主要包括金融企业的相关规定)、行政法规,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证券发行相关事项、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交易所或其他监管部门的规定;三;七,上市公司应当建立董事制度。中国《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二;十三;四,还应对特定事项发表意见;十;五。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十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上市公司应当将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4条进一步明确、中介机构选聘及其鉴证意见、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法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董事、回购股份、部门规章、任免董事;十
一、提名。董事应当对出具的意见签字确认。(《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部分金融企业或国有企业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亦应建立董事制度,与公司相关公告同时披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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