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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条必须给员工吗
工资条并非我国法律法规所必需颁发之物品。当企业向劳动者发放薪资之际,如果没有附带工资条并不构成任何违法行为,因为现行法例并未明文规定雇主必须在发放工资的同时亦需交付工资条予受雇人员。
然而,员工确实拥有权力请求企业为其披露个人工资的详细列表,而企业则有义务真实、准确地予以说明和解释。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二、工资条必须要发工资吗
关于薪资单是否需要发放这一问题,其实并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求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此项服务。
目前来看,企业享有是否向员工披露其他人员薪资信息的自由裁量权,具体取决于公司所采取的内部管理制度与策略。
然而,针对员工本人而言,他们确实拥有了解自身月度薪酬详细情况的合法权益,而且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亦负有如实通知之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企业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工资条并非我国法律法规所必需颁发之物品。当企业向劳动者发放薪资之际,如果没有附带工资条并不构成任何违法行为,因为现行法例并未明文规定雇主必须在发放工资的同时亦需交付工资条予受雇人员。
然而,员工确实拥有权力请求企业为其披露个人工资的详细列表,而企业则有义务真实、准确地予以说明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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