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债权是指什么
公司债权,亦称为公司之请求权,其本质在于公司可以依法要求相对方实施特定的法律行为或者拒绝实施特定的法律行为。在民法体系中,债权被定义为一种能够请求他人履行特定法律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的权利。
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互对应的基本原则,与债权相对应的则是债务,即相对方所承担的必须履行特定法律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的法律义务。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公司债权是否允许转让
在涉及公司债权的转让方面,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和条件:
首先,债权转让应当得到债权人本人的明示同意,其次,债权受让人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及行业标准要求。
此外,债权转让还需满足如下所述的特定规则和限制:
其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其次,依据当事人事先约定不得转让;
最后,依照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不予转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公司债权,亦称为公司之请求权,其本质在于公司可以依法要求相对方实施特定的法律行为或者拒绝实施特定的法律行为。在民法体系中,债权被定义为一种能够请求他人履行特定法律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的权利。
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互对应的基本原则,与债权相对应的则是债务,即相对方所承担的必须履行特定法律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