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诉讼请求金额未超出1万元人民币时,需缴纳50元人民币作为案件受理费;若诉讼请求金额介于1万元及10万元之间,则需依照10000×2.5%=250元的标准进行计算并缴纳相应费用;当诉讼请求金额大于等于10万元且小于20万元时,应按照100000×2%=2000元的标准进行计算并缴纳费用;以此类推,直至诉讼请求金额达到或超过2000万元为止,此时应按照10000000×0.5%=50000元的标准进行计算并缴纳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人寿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在人类寿险合同的缔结过程中,其成立的首要前提条件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明确的保险申请,并经过保险公司负责人点头同意后,合同方可正式生效。
然而,合同的有效性还需要遵守基本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基于双方共同的目标和利益下达成的特殊协议。
这些特别的要求可能包括采用书面形式来制定和签订合同,如果无书面材料,那么只要我们任何一方能够充分地履行双方主要责任,而另一方也表示接受,那么这一合同同样是被法律所认可的,应当视为有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诉讼请求金额未超出1万元人民币时,需缴纳50元人民币作为案件受理费;若诉讼请求金额介于1万元及10万元之间,则需依照10000×2.5%=250元的标准进行计算并缴纳相应费用;当诉讼请求金额大于等于10万元且小于20万元时,应按照100000×2%=2000元的标准进行计算并缴纳费用;以此类推,直至诉讼请求金额达到或超过2000万元为止,此时应按照10000000×0.5%=50000元的标准进行计算并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