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通常如何处罚
关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这一概念,其含义主要包括具有调查和制止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或予以便利等形式,协助他们逃脱法律制裁的行为。
对于实施此类行为的罪犯,司法机关将会依法施以相应的惩罚。
具体而言,这类罪行的刑罚原则如下所述:
若犯罪成功完成且情节较轻,法院将判处被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但如果情节严重,则会被判以三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
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可以归纳出以下四个要点:
第一,其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运作;
若被告人并非针对当事人实施帮助行为,而是对当事人之外的其他特定人士实施毁坏、伪造证据的行为,则不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
第二,在犯罪的客观方面上,本罪主要展现为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第三,本罪的主体是无特殊限定的一般主体,即凡已达法定年龄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有可能成为本罪的实行者。
第四,从主观角度来看,本罪属于故意犯罪,即行为人在明知对方系案件当事人的前提下,依然出于某种动机,意图通过提供协助来实现对当事人的有利影响。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关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这一概念,其含义主要包括具有调查和制止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或予以便利等形式,协助他们逃脱法律制裁的行为。
对于实施此类行为的罪犯,司法机关将会依法施以相应的惩罚。
具体而言,这类罪行的刑罚原则如下所述:
若犯罪成功完成且情节较轻,法院将判处被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但如果情节严重,则会被判以三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